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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被罚款
来源:消防维保 时间:2017-08-16 16: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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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8月14日,包头消防支队达茂大队监督员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监督员在对万和之声KTV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此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款第五项之规定,给予万和之声KTV处罚款人民币四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处罚,该单位负责人表示,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加强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