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知识
消防维保
主机维修
联系我们
- 联系人:郭经理
- 传真:010-69552656
- 电话:400-0346-119
- 电话:010-57113119
- 邮箱:506665119@qq.com
-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五层办公楼,需要安装火灾报警器吗?
来源:北京消防改造 时间:2019-03-01 16:10:03
有一网友问:“五层办公楼,需要安装火灾报警器吗?”
关于这个问题,网友没有过多描述,是否需要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呢?首先我们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GB50016-2014是怎么说的?
8.4.1下列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制鞋、制衣、玩具、电子等类似用途的厂房;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²的棉、毛、丝、麻、化纤及其制品的仓库,占地面积大于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卷烟仓库;
3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商店、展览、财贸金融、客运和货运等类似用途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图书或文物的珍藏库,每座藏书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重要的档案馆;
5地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建筑、邮政建筑、电信建筑,城市或区域性电力、交通和防灾等指挥调度建筑;
6特等、甲等剧场,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其他等级的剧场或电影院,座位数超过2000个的会堂或礼堂,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7大、中型幼儿园的儿童用房等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疗养院的病房楼、旅馆建筑和其他儿童活动场所,不少于200床位的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和手术部等;
8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9净高大于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净高大于0.8m且有可燃物的闷顶或吊顶内;
10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特殊贵重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机器、仪表、仪器设备室、贵重物品库房;
11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m²的可燃物品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营业厅;
12其他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13设置机械排烟、防烟系统、雨淋或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消防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锁动作的场所或部位。
注: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用房及其公共走道,均应设置火灾探测器和声警报装置或消防广播。
但从这一条我们无法判断多层办公楼到底要不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我们接着查规范条文。
8.5.3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中庭;
3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²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8.5.4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²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²,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8.4.1与8.5.4一起考虑时,就有了明确的答案了。
有网友会说,我们是既有老建筑,“法”(规)不溯及既往,别着急,我们再来学习一下《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5.1.3明确: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
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相比《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删去了“因--标准修订引起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这条规定。
这个多层办公楼,是独立存在还是附属设置,不得而知,通道长度多少,网友也没有告知。
综述:出于消防安全考虑,建议按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综合评估、进行技术论证,同时要加强该办公楼内全体人员的安全教育(除自然灾害外,火灾皆人为引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