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水池(箱):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维护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检查其消防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同时,应采取措施保证消防用水不作他用,并应每月对该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进行处理。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内的水应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应向领导报告,办理相应的书面手续。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
消防水箱、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所配置的玻璃水位计,由于受外力易于破碎,造成消防储水流失或形成水害,因此在观察过水位后,应将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关闭。钢板消防水箱和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2、消防水泵:供给消防用水的关键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试运转,保证发生火灾时启动灵活、不卡壳,电源或内燃机驱动正常,自动启动或电源切换及时无故障。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3、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的-后一关,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火灾时控火和灭火的效果,但由于平时喷头不便拆下检查,所以对喷头的日常维护更具难度。一般喷头的维护有以下要求:①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特别是建筑物进入二次装修以后,装饰的油漆涂料很可能被涂抹在喷头的玻璃泡上,所以在检查时一旦发现喷头的感温元件被其他物品遮盖,一定要设法清除。如不能清除,应及时更换喷头,保证喷头的感温效果。同时二次装修会引起建筑内部分隔的变化,会造成喷头的移位,在喷头更换或重新安装时一定要使用专用扳手,防止造成喷头与配水(支)管的连接不当或损坏喷头,而影响整个系统的工作。②各种不同规格的喷头均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品,其数量不应小于安装总数的1﹪,且每种备用喷头不应少于10个,以备替换需要。储存这些备件应注意防潮、防尘、防腐蚀,并保存在38℃以下。一种系统类型配置一个喷头扳手。喷头不能被油漆、涂涂料,应保证与出厂时外观一样。干式系统的特殊要求:干式系统的维修或更换喷头,不能影响超过20个喷头。每次系统使用以后,所有与系统连接的管道在再次投入使用前,应清洁、排水、彻底干燥。
4、管道、阀门及附件:管道、阀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一些特有附件能否正常工作,也是保证系统正常工作的重要措施。各种阀门和主要部件的检查。我国规范规定:带有电磁阀的报警阀应每月检查并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每个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系统上所有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预作用、雨淋等系统平时不具备试验条件的,-长检查周期不应超过)年。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每两个月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每年应检查吊架和防晃支架,发现不符合原有安装条件的,应更换或重新固定。在湿式系统管道上的压力表应每月检查,以保证它们在良好的条件下并保持正常的供水压力。在干式、预作用、雨淋系统中,压力表应每周检查。空气监控部分的压力表可每月检查。在每年冰冻天气来临前,建筑内的湿式管道应检查门窗、天窗、通风机或其他可开启、可关闭的部件,百叶窗、不用的阁楼、楼梯间等部位要保证温度在4℃以上。系统压力表应5年更换,或在5年后与新的表作精确度对比。误差超过3﹪的应重新校核或更换。报警设施一般包括电铃、叶轮式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其可听或可观的功能应每季度检查。系统的报警设备每季度检查应保证不存在损害。湿式系统水力报警试验时,应使消防泵处于工作状态,还应打开旁通管。管道在安装5年后每3年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都要测试流量和水力警铃工作。检修阀门前应做好排水准备,确认阀门是处于开启或关闭状态。阀门检查后应开启到正常工作位置并回掉1/4周以消除应力。每次更换、检修后都应检查阀门。预作用、雨淋等系统平时不具备试验条件的,-长检查周期不应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