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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池的设置规范及容量计算方法
来源:消防维保 时间:2017-12-06 15:26:54
一、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2.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 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
二、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三、消防水池容量计算方法
公式:
Vy=>(Qb-Qg)Tb+Vx+Vs
QgTt=>(Qb-Qg)Tb
式中:
Vy—贮水池的有效容积
Qb—水泵出水量
Qg—水源的供水能力
Tb—水泵运行时间
Vx—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
Vs—生产事故备用水量
Tt—水泵运行间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