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
消防维保
主机维修
联系我们
- 联系人:郭经理
- 传真:010-69552656
- 电话:400-0346-119
- 电话:010-57113119
- 邮箱:506665119@qq.com
- 地址:北京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
灭火器定期检查
来源:北京消防维保 时间:2020-01-17 13:39:50
灭火器内部充满灭火剂,且都为压力容器,如长期不检修,化学灭火药剂易发生变性,筒体易被腐蚀,会造成无法正常使用,或因筒体腐蚀后无法承受压力而发生炸裂,因此灭火器一定要定期送往具备资质的灭火器维修技术服务单位检修,到期报废,而且灭火器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每隔半年需检查干粉是否结块,气体是否泄漏。
在保质期内,居民判断灭火器是否有效,要看灭火器的压力表,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是否在绿色区域内,绿色表明灭火器内部工作压力正常,黄色表明压力过高,红色表明压力过低,这种情况就需要去维修厂冲压了。
根据《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灭火器年检规定:
一、使用过的灭火器必须送到有灭火器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对灭火器进行检查,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二、灭火器不管是否使用过,超过出厂的保质期限时,必须送到灭火器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三、《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四、《机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五、《化学泡沫、酸碱》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从出厂日起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对灭火器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六、外观检查发现有筒体严重锈蚀、筒体严重变形、结构不合理、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公安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等情况的灭火器必须作废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