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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防改造验收的程序问题
来源:北京消防改造 时间:2018-11-14 09:09:37
北京消防改造验收的程序问题,--个手续,先说建审。按照公安部106号令规定:
第13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14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按照这个规定,自己检查是否需要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的窗口进行建筑工程的图纸审核,如果不需要,你可在当地消防局网站上进行网络备案,并有可能被抽中进行抽审或抽验。如果被抽中,则,你需要准备的材料与公安部106号令规定的必审必验工程所准备的材料是一样的。如需准备材料,请按照下面的要求准备: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如装修工程则不需提供)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A4白纸打印,每页加盖设计单位报审专用章)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装修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消防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①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②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③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④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⑤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⑥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⑦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七、设计图纸:
要求1:100或1:150蓝图叠成A4交档案馆标准叠法。图纸加盖设计单位当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
八、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九、施工单位准备《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施工单位准备《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十一、施工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物业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并盖章的《消防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第二个手续,等到建审意见书拿到后,要到城建档案馆进行图纸的缩微备案(需携带全套图纸及建审意见书的原件)。
第三个手续,在建审意见书拿到之后,可在进行图纸缩微的同时,进行“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审核”,也就是平常说的消防开工证。准备材料如下:
1、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
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
第四个手续,等到工程全部完工后,需找一家具备消防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付费检测,检测分两部分:1、消防电气检测(包含灯具、开关、插座、配电箱等等):2、消防设施检测(包含报警系统、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门等等)。检测合格后会出具两种检测报告,即:消防电气检测报告和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第五个手续,消防报验手续,需按如下材料准备: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份,审核表封面及表内--页工程名称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装饰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的公章;(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九、工程使用性质说明:此说明由建设单位提供验收工程的高度、面积、层数、及各层的使用性质,A4白纸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十、现场影像资料:
对验收工程的建设施工情况(即:施工过程中的隐蔽部位)、完工后的消防车道、疏散指示及导流标志、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装修等重要部位进行进行拍照,由建设单位用A4白纸彩色打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十一、该工程的《消防建筑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十二、图纸缩微回执单
第六个手续,等消防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并经消防验收合格后,会拿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之后就可以办理开业前消防检查手续了。